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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警辞职后买二手宝马撞车抢劫作案17宗

http://www.sina.com.cn  2009年12月16日05:35  华龙网-重庆晨报
民警辞职后买二手宝马撞车抢劫作案17宗

  辞职:警察摇身做了“撞车党”

  李某岳今年27岁,广东省高州市人,曾在深圳一派出所当过5年民警。2007年,李某岳辞职来到东莞,很长一段时间他都无所事事。一天,李某岳听朋友讲,在深圳出现了好几个“撞车党”,专门在高速公路上“找生意”,故意撞车后抢劫车主随身财物。李某岳供述说,“我(听了后)也想学一下”。

  与其他“撞车党”不同的是,李某岳进行了周密的安排。他锁定开名车的车主作为抢劫对象,同时他也要开着名车去作案———名车可使被害车主放松警惕,同时也有理由索取高额维修费。

  2008年4月份,李某岳在二手车市场买了一辆银色宝马,并准备了十副假车牌。随后,李某岳又纠集吴某、王某、谢某、陈某等4名社会闲散人员,组成一个撞车团伙流窜高速公路一同作案,5人约定按所得总赃款的8%分成之后,剩余赃款归李某岳所有。

  疯狂:冒充黑社会敲诈抢劫

  2008年10月14日18时,被害人张先生开着一辆凯美瑞经过常虎高速西行离龙大高速约3公里的路段,正当他要变道时,李某岳、王某等人开着二手宝马车撞向张先生的车,把张先生的车逼停在路边。

  张先生下车查看之后拿出手机要报警,李某岳上前夺过他的手机,恐吓他要赔偿8000多元的喝茶钱。张拒绝,王某说:“我们是黑社会的,你不给钱,就拉你去赌场让老板收拾你。”张先生看对方人多就把身上的3000元现金拿了出来。李某岳等人迅速逃离了现场。

  2008年10月至2009年4月份期间,利用相同的手法,李某岳等人时分时合,不分白天黑夜,在东莞市常虎高速、莞深高速公路上驾驶挂着假牌的宝马车疯狂作案。近一年时间里,李某岳等人疯狂作案17宗。

  落网:娱乐场所玩乐被抓

  2008年8月份以来,东莞警方多次接到报案,报案者反映东莞高速辖区常虎、莞深高速公路上出现“撞车党”,很多车主报警反映被一辆宝马车撞车后诱骗下车后遭到抢劫。

  接警后,东莞高速公路交警大队成立了一个专案组,经过4个多月的侦查,逐渐掌握了以李某岳为首的撞车党犯罪团伙基本情况。

  今年4月7日凌晨,警方开始收网,正在虎门一家娱乐场所消费的撞车党4名成员被抓获。经过突审,4月7日清晨,专案组在深圳平湖、惠州惠阳分别将涉案的另外2名成员抓获,作案工具宝马轿车被当场缴获。

  供述:专找名车下手

  警方了解到,李某岳作案所用的宝马车的牌照是真的,但他们每次作案时都会换上不同的假车牌,下手的目标是中高档车主。

  李某岳供述称,他们专门寻找一些名车为抢劫对象,是因为驾驶名车的事主往往是老板,随身携带的首饰、项链、戒指、手机等物价值不菲,也会携带大量的现金。

  法院查明,李某岳等人会尾随目标车辆很长一段时间,发现目标车辆打转向灯准备转换车道时,他们就会突然冲过去刮碰受害车辆,迫使被害人停车。李某岳等人还事前做好了分工,李某岳驾驶其“宝马车”撞上被害人车辆后,吴某等人就跳下车对被害人说“你把我老大的车灯撞坏了,赔偿3.8万,我们赶路去澳门赌博”之类的话,威胁、恐吓被害人。

  近日,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对该案案进行了开庭审理。法院查明,2008年10月至2009年4月份期间,李某岳和其他4名团伙成员一共作案17宗,涉案价值高达40多万元。今年11月16日,法院以抢劫罪判处吴某有期徒刑15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,分别判处李某岳和王某有期徒刑14年6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。据广州日报

  警察辞职后竟然沦为高速公路撞车党匪徒!这并不是电影情节。李某岳曾经是深圳某派出所的一名警察,因事辞职来到东莞后一直无所事事,竟然想到学习“撞车党”搞钱改善生活。

  他很快纠集了4名社会闲散人员组成撞车团伙。2008年10月至2009年4月份期间,他们在东莞市常虎、莞深高速公路一带,开着二手宝马专门撞高档车,对车主敲诈不成就直接抢劫,疯狂作案17宗,涉案价值高达40多万元。

  1 在二手车市场买了一辆银色宝马,并准备了十副假车牌。

  2 尾随名车,寻找抢劫对象。

  3 趁车主变道时撞车,引起轻微损坏,迫使被害人停车。

  4 同伙威胁、恐吓被害人,并抢劫被害人身上钱物。制图/张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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